公管学院高年级学生党支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 发布者: 邢丽
  • 作者: 邢丽 作者:汪明月
  • 创建时间: 2017-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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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6日19时,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高年级学生党支部在玉泉路校区综合楼410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会议由党支部书记聂云阳主持,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邢丽老师和学院学生主管徐崇老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上,聂云阳同志首先带领支部成员学习了《准则》和《条例》全文,从两项党内法规的修订背景、廉洁自律准则的修订解读、廉洁自律准则的具体内容、党纪处分条例的“五大亮点”、党纪处分条例的具体内容、负面清单“六大纪律”六大模块进行了深刻剖析。厘清了《准则》和《条例》两项党内法规一正一反、相互配套的关系,即《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随后,支部成员结合反腐倡廉的实际展开讨论,将时下热播的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作为引子,畅谈学习体会和认识。张锐薛同学认为,反腐工作要有沙瑞金所提的“上不封顶、下不保底”的态势,惩治腐败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强化不敢、知止的氛围;新修订的《条例》中将纪法明确区分开,删除了79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条款,是关押权利的“制度笼子”,是从严治党、依法治国的重要保证;新修订的《条例》中把政治纪律列为六大纪律之首,特别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违纪条款,是党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中,结合“打虎”“拍蝇”的实践所丰富的内容,是摧毁“汉大帮”的“利剑”。张锐薛同学的观点得到了大家的认同,部分成员做了相应的补充认为,《准则》重在立德,《条例》重在立规,为党员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线”,也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

    最后邢丽对会议做了总结性发言,认为当我们的反腐倡廉工作比历史的任何时期都要深入,同时,也比任何时候都要艰巨,还需要广大党员同志的共同努力;“人民的名义”以电视剧的方式展现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的成果,反映了党中央反腐倡廉壮士断腕的决心;新时期的反腐倡廉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纪检委、法院、公安,同时,也需要全社会的监督,要让反腐败理念深入人心,让反腐败行为从我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