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管学院法律与知识产权系赴中科院沈阳分院开展培训工作

  • 供稿人:李玲娟
  • 发布者: 韩彬
  • 创建时间: 2017-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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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更好促进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和推进产学研合作,受中科院科技促进发展局和中科院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委托,中国科学院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简称公管学院)法律与知识产权系于7月14日在中科院沈阳分院开展了科技成果转化法相关法律政策培训工作。沈阳分院副院长马越红做开班致辞,沈阳分院所属各单位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和部分一线科研人员、沈阳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和山东综合技术转化中心及其各分中心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共100余人参加了培训。公管学院李顺德教授等专家围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修改及研究所知识产权管理、运营等领域展开了讲座和交流,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

 

        李顺德教授做了题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改及相关政策措施”的讲座,对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进行了清晰的界定,继而提纲挈领地介绍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改的时代背景及修改的主要内容,并介绍了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正相关的政策性文件。

        闫文军教授做了题为“科研院所对外科技合作法律实务”的讲座,介绍了科研院所科技合作的主要方式及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对科技合作中如何进行知识产权保护进行讲解。他通过典型案例,讲解背景知识产权的范围和使用方式;针对项目知识产权的范围、归属和使用收益,介绍如何争取项目知识产权问题;对科技合作中如何签订保密协议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唐素琴副教授做了题为“职务发明创造法律实务”的讲座,重点探讨了职务科技成果奖励报酬权的保护和实现,强调对职务发明人权益保护的同时要保护兼职职务发明人的利益,从而调动科技人员的创新积极性。

        尹锋林副教授做了题为“知识产权许可与转让法律实务”的讲座,主要从专利许可与转让的谈判、合同模板、合同条款等方面,对专利许可与转让的客体、价格、支付方式、权利担保、国有资产管理等问题进行了重点讲解。

        罗先觉副教授做了题为“知识产权投资入股法律实务问题”的讲座,阐述了知识产权出资的目标公司的商业组织形式、可用于出资的知识产权类型、知识产权出资的实质和程序条件、知识产权出资义务履行瑕疵的风险和防范、出资的知识产权本身瑕疵的风险和防范等问题,并重点讲解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改后国立科研机构和高校科技成果出资的若干特殊问题。

        刘朝副教授做了题为“科研机构知识产权策略与全过程管理”的讲座,通过多案例分析,重点介绍研发前的专利布局与风险规避、研发中的专利分析和预警、研发后的专利评估与运营。

        李玲娟老师做了题为“专利投资、转让和奖励管理流程”的讲座,以专利权转让和专利投资入股为例,从决策机制、定价机制、利益分配机制、监管机制五个角度优化研究所专利成果转化管理机制,为研究所专利转化管理工作提供对策建议。

        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科研院所知识产权保护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加强公管学院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学研合作领域的影响,推动了公管学院和中科院沈阳分院各系统的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