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大学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实施意见(修订)

  • 发布者: 邢丽
  • 创建时间: 20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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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1日党委常委会会议通过)

  为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强化“党的意识、党章意识、党员意识”,充分发挥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在党建中的作用,根据中组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参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科学院大学基层党组织工作细则(修订)》,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

  民主评议党员就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以党支部为单位,通过对党员的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和党外群众的评议以及党组织的考核,对每名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表现和作用作出客观的评价,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提高党员队伍素质的一种加强党的建设的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原则是:

  坚持实事求是。在民主评议过程中,要坚持摆事实、讲道理,既要对照标准严格要求,又不提空泛过高的要求。

  坚持民主公开。要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外群众的评议意见。群众对党员的评价意见,要以适当的方式反馈给党员。

  坚持人人平等。在评议标准面前,不论是普通党员还是领导干部党员,都要一视同仁,严格要求。

  坚持教育、管理、监督融为一体。把坚持党员标准、做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贯穿民主评议党员始终。把处置不合格党员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改进党员日常管理和监督有机结合起来。

  二、参加对象

  评议对象为组织关系在校的全体教工党员、学生党员。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实施,支部全体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都必须自觉参加。党员领导干部应当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评议。

  预备党员、校领导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离退休党员民主评议工作由离退休党委结合实际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开展。

  三、评议内容

  根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或党员标准,结合当前形势任务以及我校党员队伍的实际情况,确定民主评议党员的具体内容: 

  (一)教职工党员民主评议内容

  1.是否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学习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是否坚决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的决议决定,自觉服从党组织的安排,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牢固树立党的意识,遵守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严守党纪、政纪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克己奉公,艰苦奋斗,廉洁自律。

  3.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树立良好师德,恪守学术道德,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把正确道德观传授给学生,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是否站在学校教育改革的前列,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改革事务,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学校整体利益。

  4.是否坚持党的宗旨,牢记两个务必,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及时反映群众的合理意见,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并带领群众积极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努力为群众办好事、自觉维护群众的利益。

  5.是否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武装头脑,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专业知识学习,努力提升思想道德素质、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以坚定的理想信念、扎实的知识功底、过硬的教学能力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在工作中保持学习求索热情,不断开拓进取,勤奋敬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讲求工作质量和效率,注重团结协作,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学校科学发展、和谐奋进作出贡献。

  (二)学生党员民主评议内容

  1.是否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学习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2.是否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我教育和学习,树立“科教兴国、创新为民”的科技价值观,具备良好的党性修养和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党章意识,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和学生行为规范,与错误言行和不良现象作斗争。

  3.是否端正学习目的和态度,自觉遵守科研道德规范,崇尚科学,刻苦学习、勤奋钻研,诚实守信,学习成绩优良,杜绝学术造假及不端行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在学习、科研、工作、生活诸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是否主动协助党支部和班集体,自觉服从党组织的安排,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用正确的理论引导周围同学,密切联系广大同学,维护同学利益,及时了解并反馈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力所能及帮助其解决所遇到的实际困难,消除影响班级和学校稳定和谐的各种隐患。

  5.是否具备集体和团队精神,与同学和谐相处,积极参加公益服务性活动,勤俭节约,艰苦朴素、尊敬师长,积极支持并参与共青团、学生会、班委会的各类活动,积极开展班级和校园文化建设,为建设积极向上、和谐奋进的优良校风做出贡献。 

   四、准备工作

  为确保民主评议党员活动顺利进行,各党支部委员会要提前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1.学习文件。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之前,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明确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原则、内容、步骤及相关要求,掌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要领。

  2.调查研究。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之前,基层党组织要对党员队伍状况认真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党员的基本情况、党员队伍中存在的问题等,如所属党员的思想、学习及个性修养情况,党员在本职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党员执行党的纪律、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党员团结协作、与周围群众及有关方面共事的情况;党外群众对党员的反映等。基层党组织要对掌握的情况进行全面综合分析,找出党员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比较突出的个性问题,明确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途径。

  3.培训骨干。基层党委负责培训党支部负责人,党支部负责人负责培训党小组长,帮助基层工作骨干把握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要求、政策规定和方法步骤,为组织实施民主评议党员打好基础。

  4.制订方案。召开民主评议党员会议之前,党支部应在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基础上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报上级党组织审核。方案应包括: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意义、参加人员、评议内容、方法步骤、具体要求等。上级党组织审核同意后,支部及时通知全体党员做好准备,组织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五、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一般每年开展1次,一般以党员大会形式进行,可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根据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方法,具体实施步骤主要包括:

  1.学习教育和动员阶段。对党员普遍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要求党员认真学习党章、中央最新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打牢思想基础。各党支部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使每一名党员明确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意义和要求,激发党员参与民主评议活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增强党员参与评议的使命感、责任感,确保党员都能以严肃、实事求是的态度参加评议。

  2.自我评议阶段。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根据民主评议党员的要求,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情况,尤其是对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遵守党的纪律情况进行全面、客观、实事求是的总结,并以多种形式征求党外群众的意见,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自我评议要填写《中国科学院大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附表1)并交党支部审查。

  3.民主评议阶段。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民主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查找问题、触及矛盾,坚持“团结-批评-团结”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干部应带头解剖自己,带头接受批评,带头评议他人。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

  4.组织考察阶段。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结果等评议情况,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确定评议等次并向本人反馈。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

  5.表彰和处理阶段。对民主评议为“优秀”的党员,由党组织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评议为“合格”的党员予以肯定鼓励,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议为“基本合格”的党员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对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和留党察看处分党员民主评议等次,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民主评议结果将作为评先评优、推荐遴选等方面的重要参考。

  六、工作要求

  1.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可结合工作分工和基层党建联系点工作,指导所联系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各二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实施、直接具体指导、抓好督促落实,组织对换届后新任党支部书记等的教育培训。各二级党组织书记、副书记要至少列席指导1个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掌握对党支部和党员民主评议情况,督促党支部扎实抓好整改,及时发现问题、校准偏差、改进提高。

  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根据学校党委统一部署,加强组织,认真实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好各个步骤,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2.各党支部应当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有关情况,填写《中国科学院大学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报告表》(附表2),同时将《中国科学院大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附表   1)一并交所在二级党组织审批并备案。未设二级党委的单位,由学校党委审批。各二级党组织要填写《中国科学院大学二级党组织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附表3,交党委组织部备案。

  3.党支部委员会要根据民主评议中查摆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委员会要将整改清单报二级党组织备案。

  4.全体党员要认真参加民主评议活动,充分发扬民主,勇于剖析自己,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的评议和监督。要以团结教育帮助为目的、以事实为依据进行客观公正的评议,不提把握不准、道听途说的问题;把握和评议每位党员的主流表现,指出但不过多纠缠细小缺点失误。

  5.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除不评定等次外,参加评议的内容、要求和步骤与正式党员相同,表现突出的可以予以表扬;表现较差的可根据评议结果,分别做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处理。

  6.各党支部对党员参加评议活动要实行严格考勤,对于因公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参加评议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报经二级党组织批准,事后要安排对其进行补评。对拒不参加或无故不参加民主评议活动的党员,在查明原因后严肃处理。

  7.各党支部要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全程的记录和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民主评议活动结束后相关材料按文书档案交所在二级党组织保存。

 

  本实施意见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中国科学院大学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实施意见》(党发组字〔2018〕24号)同时废止。

  附表: 1.中国科学院大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2.中国科学院大学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报告表

  3.中国科学院大学二级党组织民主评议党员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