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管学院马一德教授接受《法治日报》记者专访

  • 发布者: 于洋
  • 作者: 蒲晓磊(法制日报)
  • 创建时间: 2022-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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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多次强调“推动高质量发展”,并明确指出要“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就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马一德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马一德认为,全面加强面向高质量发展的知识产权保护,要面向科技自立自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引导企业加强基础研究,促进科技创新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协同国家治理和全球治理,不断提高我国在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过程中的能力。

推进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集约化改革

  构建新发展格局最本质的特征是实现高水平的科技自立自强。高水平的科技自立自强,需要高质量的知识产权保护。

  当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在国内面临两大较为突出的结构性矛盾:低附加值产品不断增强的模仿和制造能力与知识产权意识水平不相称之间的矛盾;高附加值产业不断提高的创新能力与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不匹配之间的矛盾。

  为此,马一德建议,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以产权保护为核心,推进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的集约化改革,并推动形成国家、市场和社会多层次参与、多元共治的协同保护格局。

  “继续推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必须以民法典和产权制度理论为底层逻辑和根本遵循。”马一德说。

  同时,推进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的集约化改革,一方面要求司法保护专门化,即把普通法院管辖的案件提取出来交给特定法院管辖,以提升专业审判的效率和质量,促进法律适用的统一和公正;还要推动司法一体化,即实现诉讼管辖的同一性和知识产权审判组织的横向集中、纵向统一,统一司法裁判的法律适用标准。另一方面要求推动行政保护从简单管控向现代治理的转变,面向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的全方位提供支撑,以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的质量和效能。

  此外,还要推动形成国家力量、市场力量与社会力量协同保护的大格局,加强知识产权公共关系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创新市场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和资源配置到位。

促进科技创新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在于经济循环的畅通无阻。近年来,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国际经济循环格局发生深度调整,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发生局部断裂,直接影响到我国国内经济循环。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实施基础研究十年规划,加强长期稳定支持”。马一德认为,引导企业加强基础研究,促进科技创新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是强化科技创新和产业链供应链韧性的基本功。知识产权是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关键环节。科技的商业化、产业化,本质上是知识产权的商业化、产业化。科技商业化、产业化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使科技成为商品或资本的过程。这一过程,必然伴随着科技所引起的利益关系或社会关系的调整,这种利益关系或社会关系的调整,必然引起科技产权的权利归属、权利内容、权利利用等方面的变动。这种变动,就是知识产权的变动和利用。

  “知识产权保护本质上是经济问题,也是产业问题。保护知识产权,就是要全力保障重要产业、基础设施、战略资源等关键经济领域的安全可控,为强化经济安全和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提供强大的底层支持。”马一德说。

  马一德指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应当根据产业基础、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的需要合理分配保护资源,不搞“一刀切”和“平均主义”,要将最优质的保护资源向高技术产业和产业链供应链倾斜。同时,对于电子通信、生物制药等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的市场竞争,也要谨防滥用知识产权限制、排除竞争等现象的发生,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制度内在的利益平衡机制,加强反垄断执法,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寻求创新活动中各方利益的最佳平衡点,不断完善公平、自由、开放、透明的市场竞争机制。

加速实现与全球治理国际规则对接

  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国际环境错综复杂,世界经济陷入低迷期,逆全球化、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思潮暗流涌动。知识产权因全球化而生,为全球化而兴。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各国、各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互相依存,高度融合,知识产权问题早已经不再局限于某一国家或某一地区,而是成为具有强大国际影响力的世界性问题。

  马一德指出,全球化中的知识产权竞争以及知识产权的全球化竞争变幻难测,新格局新态势新焦点逐渐形成。

  一方面,以知识产权为核心要素的全球经济、贸易、科技和卫生竞争日趋激化,以知识产权为诱因和平衡工具的贸易摩擦难解难分。知识产权进一步被作为建立“边境上”和“边境后”壁垒的主要工具而重塑着全球经济贸易科技合作格局,造成了全球范围内的连锁反应,影响了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的稳定和安全,增加了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的成本和风险

  另一方面,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和知识产权全球治理在不断冲突中面临着新一轮调整。近年来,欧美国家的“长臂管辖”及禁诉令制度,越来越成为国家间和企业间争夺司法管辖权的竞争工具。一些国家还通过法律域外管辖推行单边保护主义,试图在全球构筑一个对自身更为有利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给世界带来了更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加剧了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安全赤字”和“信任赤字”。

  马一德认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就要协同国家治理和全球治理。在加速推进知识产权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同时,提出和构建中国知识产权观和知识产权全球治理中国观,进一步使之“嵌入”现行世界秩序,抓住全球治理的历史机遇,构建以全球治理为核心的对外政策,加速实现对外政策与全球治理的国际规则的对接和融合,不断调整在全球治理中的角色,不断提高我国在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过程中的规则制定、议程设置、舆论宣传和统筹协调等方面的能力,同各国一道在参与治理过程的实践活动中建构起能够有效应对全球挑战的命运共同体。

  本文转自《法制日报》2022年3月15日第06版,原标题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  访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马一德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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