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中国互联网平台法律规制研讨会”在京举行

  • 供稿人:罗先觉
  • 发布者: 韩彬
  • 创建时间: 2017-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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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2月26日下午,“中国互联网平台法律规制研讨会”在北京新世界酒店隆重举行。会议宗旨是探讨如何在互联网平台规制中实现权利人、平台投资者、消费者等各方利益的平衡。本次会议由中国科学院大学与英国伯恩茅斯大学共同举办,既是双方向英国人文理事研究会(AHRC)申请的合作科研项目的阶段成果发布会,也是一场学术研讨会。除双方课题组成员以外,会议还吸引了国家版权局、国家商标局商标审查协会、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韩国特许厅、中科院、社科院、阿里巴巴集团、京东集团、腾讯集团等单位的专家学者、知识产权代表、研究生等共计60余人参加。

         会议开幕式由国科大公管学院罗先觉副教授主持,由国科大公管学院法律与知识产权系主任李顺德教授和伯恩茅斯大学知识产权政策与管理中心主任 Maurizio Borghi教授分别致欢迎辞。会议分为两个环节,第一个环节由李顺德教授主持,由英方项目承担人介绍其项目研究成果。魏玲玲博士介绍了合作项目的基本情况。Marcella Favale研究员介绍了欧盟互联网平台规制的法律和政策。Maurizio Borghi教授和魏玲玲博士共同就“互联网平台规制的中欧法律比较分析”做了报告。Fabian Homberg博士做了关于“互联网平台知识产权问题公众态度”的调查分析报告。

        会议的第二个环节是嘉宾对话,由Maurizio Borghi教授主持。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宋鱼水、国家商标局商标审查协会副主任原琪、国家版权局政策法规司副巡视员高思、国际唱片业协会中国区首席代表郭彪、阿里巴巴集团阿里研究院高级专家聂东明、京东集团高级法务总监林卓、腾讯集团孙娜等嘉宾参加了对话讨论。嘉宾对话主要围绕“通知+移除”避风港原则的时限量化、“通知+移除”的准确性、避风港规则中人工智能代替人工评判的可能性和发展程度等关键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基本共识是,移除的时限长短与权利人的权利类型、具体案情密切相关,不可能有整齐划一的规定;实践中移除的准确性基本上有保证;技术虽然为知识产权执法提供了很大的便利,但是对于复杂问题与数据的处理,技术仍然无法代替人工。嘉宾讨论之后的提问环节中,与会者积极参与,踊跃提问,气氛非常热烈。

       此次学术研讨会不仅促进了中英知识产权学术界的交流,也加深了学术界、司法、执法部门和互联网行业之间的互相了解,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