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珂、郭雯、何宏:变革发展中的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

  • 发布者: 韩彬
  • 创建时间: 2018-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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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国亥姆霍兹国家研究中心联合会(以下简称亥姆霍兹联合会)是由18个国家实验室联合构成的德国最大、官方色彩最浓的科研机构,以筹划、开发和运行大型科研装备和开展前瞻性中长期前沿交叉学科研究为特色。其发展变革,对我国建设国家科学中心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

  亥姆霍兹联合会的概况

  亥姆霍兹联合会的国家实验室始于20世纪50年代末成立的数个核技术、核能研究为代表的大科学装置和研究中心,1995年冠名为亥姆霍兹联合会,2001年正式注册登记成为拥有专职主席和自主项目管理职能的机构,逐步从自发的内部松散联盟变成有自主决策权的法人实体。联合会实施五年为期项目导向的经费模式,通过外部专家组评审项目战略相关性和学术的卓越性,以论证和确立项目经费和实施跨科研中心的团队管理,强调竞争与合作的并重以保障科研的水平和经费投入的绩效。在2001年之前,亥姆霍兹联合会的科研经费由政府科技主管官员直接划拨至各科研中心;2001年重新注册之后,转为战略项目任务导向的、分科研领域以及领域内的项目进行经费竞争和科研合作的新的项目导向经费分配模式。

  联合会主要围绕能源、地球与环境、健康、关键技术、物质结构以及航空航天与交通等六大领域的重大社会与科学挑战开展跨科研中心的、围绕国家战略科研目标的应用基础研究。2017年,亥姆霍兹联合会的18个研究中心拥有员工38733人,年度科研经费达43.8亿欧元。

  作为与官方关系最密切的德国科研机构,亥姆霍兹联合会的经费有70%直接来自政府拨款,其中联邦政府和科研中心所在州政府的投入比例为9:1,另有30%左右的经费来自第三方资助。

  运行机制改革举措

  近年来,亥姆霍兹联合会在实践中成功建立起开放、系统、高效和多元的治理结构,逐渐建立了自己的品牌和口碑,成为德国科技创新体系中重要的成员伙伴和德国开展国际、国内与高校以及其他机构合作的重要平台,引领了合作共享的协同创新网络的发展。主要得益于:

  倡导着眼于应用的基础研究。亥姆霍兹联合会在基础研究领域享有世界声誉,但近年来,其发展战略逐步转向探索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相结合的特色道路,更加重视“应用激发的基础研究”,强调知识和技术转移。2015年专门制定综合性技术转移战略“亥姆霍兹在创新路上”,旨在提高研究成果的经济社会影响和显示度。2016年采取了两项新措施促进技术创新:在9个中心试点设立了“亥姆霍兹研究中心创新基金”用于资助内部创新项目;每年新增240万欧元资助研究团队与产业界合作成立“亥姆霍兹创新实验室”。

  建立战略与绩效相结合的评估机制。亥姆霍兹联合会的经费管理体制从资助中心转向资助领域后,一直在探索新的科研评估机制国,如将对各领域的科研活动按照战略相关性和学术卓越性两个方面进行评估,前者评价面向中长期的跨学科研究领域和科研规划的战略性和卓越性,后者则主要对研究中心完成科研专项的绩效进行评估。评估强调从研究领域的战略重要性出发规划研究中心发展,把联邦和州政府对亥姆霍兹联合会发展战略的设计引入管理过程。评估周期计划为5年,整个评估过程分5步完成,主要由亥姆霍兹总部聘请的外部科学家承担。

  深化与高校的协同发展。近年来,亥姆霍兹联合会通过与高校共建机构、联聘人才等形式,更好发挥所拥有大科学装置和跨学科解决复杂问题的优势。2009年10月由卡尔斯鲁厄研究中心和卡尔斯鲁厄大学合并成立卡尔斯鲁厄理工学院,成为亥姆霍兹联合会18个科研中心之一。此外,还在高校园区内设立了7家联合研究所,联合建设旨在培养高素质博士生的亥姆霍兹博士学院和亥姆霍兹研究学院34所、围绕特定研究方向成立横向合作的虚拟研究所110家、资助亥姆霍兹联盟15个、能源联盟5个。

  对我国建设国家科学中心的启示

  提供稳定支持,引导项目竞争。公共财政应为国家实验室和科学中心提供充沛的运行经费保障。从亥姆霍兹联合会的实践来看,其年度经费的70%来源于德国联邦政府和州政府提供的稳定增长的制度性资金,保障了大科学装置的建设运行及其在六大领域的长期积累。同时建立有序的经费竞争机制,引导研究合作与竞争,提高研究的效率和质量,促进机构间合作。

  赋予自主决策权,完善治理结构。可参考亥姆霍兹联合会的治理结构,完善理事会、咨询委员会、理事会代表会议和管理办公室等构成机构,保证汇集资助方、利益相关科学家以及利益无关科学家的意见,在领域和项目选择上尊重科学家团体的自主决策。

  重视科教融合,促进设施共享和交叉前沿研究。建议采取科教融合的发展策略,促使研究领域更加广泛和交叉,依托国家科学中心建成开放的协同创新网络。促进大科学装置的开放共享,同时,通过高校教育为科研提供人才储备,培养青年科学家。

  重视技术转移能力建设,坚持任务导向与自由探索相结合。继续强化和重视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转移能力的建设。坚持任务导向,营造鼓励自由探索的氛围。通过组织设计来协调任务导向和自由探索的关系。

文章来源: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