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一德:激发创新活力 构建新发展格局

  • 发布者: 于洋
  • 作者: 马一德
  • 创建时间: 202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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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入新发展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必然要求。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是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抓手,也是我国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下称《纲要》)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设定了时间表、路线图。我们应把握《纲要》的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抓住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关键环节,以知识产权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

  强化政策引领,加快形成激励创新发展的高价值知识产权创造体系。近年来,高价值专利对产业转型升级的驱动作用日益凸显。《纲要》提出,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高质量创造机制。一方面,要不断完善激励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科技创新的激励作用,坚持量质并举、以质为先,在产业政策、科技项目、人才计划中树立起激发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的鲜明导向,加快形成激励创新发展的高价值知识产权创造体系。另一方面,要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提升各类市场主体和创新主体的科技研发能力、人才培养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突出效益导向,加快形成价值充分实现的知识产权运用体系。加强知识产权运用是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必然要求。在新发展阶段,提升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效益,关键是要解决创新主体和市场主体转化意愿不强的问题。《纲要》提出,完善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机制,健全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制度,促进知识产权价值实现。这就需要完善职务发明政策法规体系,加快相关领域立法进程,改革国有知识产权归属和权益分配机制,扩大科研机构和高校知识产权处置自主权,使职务发明所涉权利清晰明确并有序运行。

  充分释放、盘活用好海量的知识产权资源,为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壮大战略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注入新动能。《纲要》提出,健全运行高效顺畅、价值充分实现的运用机制;构建政府引导、多元参与、互联共享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聚焦高价值知识产权创造和高效能知识产权运用全过程服务需求,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突出效益导向、多措并举,有助于破除制约创新要素合理流动的堵点,激发出全社会的创新热情,解决好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从源头上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

  注重协同发力,加快形成支撑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纲要》提出,建立健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健全统一领导、衔接顺畅、快速高效的协同保护格局。通过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实现政府履职尽责、执法部门严格监管、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市场主体规范管理、行业组织自律自治、社会公众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健全公正高效、管辖科学、权界清晰、系统完备的司法保护体制,健全便捷高效、严格公正、公开透明的行政保护体系。这些全链条保护举措对于与时俱进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推动新领域新业态科技成果运用,助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家安全领域大国竞争博弈的主战场,科技和知识产权安全在复杂国际环境下的迫切性更加凸显。《纲要》提出,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一方面,通过扩大知识产权领域对外开放、完善国际对话交流机制、拓展海外专利布局渠道等措施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另一方面,通过积极维护和发展知识产权多边合作体系、建设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体系、打造国际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推动完善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和标准等措施,来防范和化解各类知识产权风险隐患。

  

  本文转自《中国知识产权报》2022年1月26日第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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