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到党的十五大将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到党的十八大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再到党的二十大提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国式现代化每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跟进一步,依靠法治凝聚改革共识、凝聚发展力量,为中国式现代化从胜利走向胜利保驾护航。
党的领导为高效能法治提供根本保证,高效能法治增强党运用法治手段治国理政能力
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属性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中国共产党百年来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奋斗的历程,就是致力于建设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程。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仅用几十年的时间就走完了西方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工业化历程,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成功走出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攻克了许多长期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事关长远的大事要事,成功推进和拓展了中国式现代化。
十年来,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事业取得历史性进步,制定实施了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民法典,施行新修订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建立了知识产权法院,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效率持续提升,初步形成市场主体敢创新、愿创新、能创新的创新生态;党中央一体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规治党,将党内法规体系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党的二十大提出“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对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作出系统部署。在推进和拓展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党的领导为高效能法治提供根本保证,高效能法治增强党运用法治手段治国理政能力。
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以高效能法治保障现代化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中国式现代化是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实际的现代化。二战后,虽然许多国家都在努力建设现代化,但真正全面建成现代化的国家并不多。南美、东欧、西亚一些发展中国家全盘照搬西方模式,结果不仅发展过程坎坷崎岖,而且社会动荡不息。历史反复证明,一个国家尤其是大国不可能通过依附外部力量、照搬外国模式实现长期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
新征程上,我国改革发展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期待之高前所未有。党的二十大明确了在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目标。我们要落实党中央部署的法治工作任务,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以高效能法治保障现代化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高效能法治不仅是稳定器、压舱石,而且是推进器、调节阀
中国式现代化是涵盖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的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是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为战略目标的,实现高质量发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五大文明协同共进的历史进程。高效能法治不仅是稳定器、压舱石,而且是推进器、调节阀。
高质量发展是经济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党的二十大提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新征程上,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深化反垄断法治实践,建立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将为中国式现代化夯实物质技术基础。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政治现代化的集中体现,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党的二十大提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在新征程上,我们要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健全人大监督制度,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权威,把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形成的现代化成果通过法治方式固定下来,转化为制度创新成果。
丰富人民精神世界,是文化现代化的根本标准,是最深厚最精微的现代化。党的二十大首次提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凝聚了隆礼重法、民惟邦本、德主刑辅、以和为贵、罚当其罪等隽永智慧。新征程上,法律工作者要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发掘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绵薄之力。
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社会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体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和谐、包容与共享。党的二十大提出,“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在新征程上,我们要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加强财政税收、公共服务、教育、社会保障等领域法治建设,积极主动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分配差距,为人民提高受教育程度、增强发展能力创造更加普惠公平的条件;构建改革发展成果共享的法律机制,防止社会阶层固化,促进初次分配、再分配体现社会公平正义,支持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自愿参与慈善事业为主要形式的第三次分配,使之成为法定社会保障制度的有益补充。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生态现代化的核心要义。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在新征程上,要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为抓手,通过法治方式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加快能源结构优化、产业和消费的绿色转型。
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提升涉外执法司法效能,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
中国式现代化是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的现代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指引下,我国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在构建开放型经济体系中不断增强我国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正在加速演进,我国发展面临新的战略机遇,也面临新的风险和挑战。党的二十大对“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提出系统部署。
在新征程上,我们要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构建系统完备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提升涉外执法司法效能,更加注重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方面的制度型开放,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
(原载于《北京日报》2022年11月14日第9版 理论周刊·新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