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是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对科技创新作出战略性、系统性部署,明确提出“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并将“加强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列为重点任务之首。这一重大判断和战略安排,深刻体现了党中央对科技发展规律的精准把握、对国家长远发展的深远谋划,标志着我国科技创新已从被动适应国际竞争格局,全面转向主动塑造未来竞争优势的历史性跨越。
一、原始创新是关乎国运的系统工程
人类文明史反复证明,每一次大国崛起的背后,无不伴随一场深刻的技术革命。从工业革命时期英国依靠蒸汽机突破封建桎梏,到信息时代美国以半导体技术和互联网重塑全球经济版图,科技创新始终是塑造国家竞争力的决定性力量。然而,随着地缘政治格局深度调整、全球供应链重构以及单边主义抬头,外部封锁与“卡脖子”风险日益严峻。近年来,我国在集成电路、高端数控机床、基础软件等关键领域的“断供”事件频发,技术受制于人的困境暴露无遗—这些深层痛点的本质,并非简单的供应链断裂,而是我们在基础理论研究、底层架构设计和自主知识体系构建上缺乏话语权与源头掌控力。面对这一结构性挑战,单纯依赖引进仿制或短期技术迭代难以为继,唯有将重心前移至科技创新链条的最前端—原始创新,才能从根本上破解“跟跑并跑”困局,实现从被动防御到主动引领的历史性跨越。
科技自立自强是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加强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为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首要任务,这意味着原始创新已从“科技问题”上升为“政治问题”,从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的“战役级”跃升为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级”。其战略位势,体现在国家安全、经济发展与全球治理三重维度构成的稳固三角结构中,共同构成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主轴。
在国家安全层面,原始创新是抵御外部冲击和产业安全的“压舱石”。《建议》强调,“完善新型举国体制,采取超常规措施,全链条推动集成电路、工业母机、高端仪器、基础软件、先进材料、生物制造等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取得决定性突破”。这一部署直指我国产业链供应链最薄弱环节。近年来,美国以“实体清单”“出口管制”“技术脱钩”为手段,系统性遏制我国在半导体、电子设计自动化(EDA)工具、光刻机、高端传感器等领域的发展。这些“断供”行为的本质,并非简单的贸易摩擦或市场排斥,而是试图通过切断我国对基础科学原理和底层技术架构的自主掌控能力,实现对我国科技命脉的战略钳制。若不能在源头上形成原创突破,如在量子精密测量、新型半导体材料、类脑计算架构等领域的理论奠基,则任何终端产品的国产替代都将是沙滩上的城堡。
在经济发展层面,原始创新是塑造新质生产力的“核心引擎”。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传统增长模式依赖土地、资本和劳动力要素投入,已难以为继。而新质生产力的本质,是以颠覆性技术重构生产函数,实现全要素生产率跃升。这一过程只能由原始创新驱动:人工智能大模型的突破催生智能体经济;量子计算原型机的验证开启算力革命;合成生物学的发展重塑生物制造范式。这些都不是对现有技术的渐进改良,而是“从无到有”的体系重构。推动发展方式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深刻转变,其前提正是基础研究与原始创新持续释放源头动能。我国全社会研发投入已居世界第二,发明专利授权量全球第一,但基础研究投入占比长期徘徊在6%左右,远低于发达国家15%~20%的水平;重大原创成果“卡脖子”问题依然突出。这表明,我们正面临“大而不强、快而不优”的结构性矛盾—量的积累必须转化为质的飞跃,而质的飞跃只能来自原始创新。
在全球治理层面,原始创新是掌握规则话语权的“战略支点”。当前,国际科技秩序正经历深刻重构:西方主导的技术标准体系日趋封闭,专利联盟与技术壁垒不断加固。谁掌握了原创性、奠基性的成果,谁就能定义未来技术路线图、引领国际标准制定。在气候变化应对、公共卫生安全、能源转型等共同挑战面前,谁率先产出奠基性成果,谁就能定义技术议程、主导标准输出。因此,要积极参与全球科技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我国通过原始创新贡献“中国方案”,不仅有助于提升国际影响力,更能在全球科技治理体系中注入多元声音,塑造更具包容性的未来图景。我国若率先实现可控核聚变工程化、率先建成基因编辑疫苗平台,这些原始创新将赋予我们从“规则接受者”向“规则共建者”转变的战略能力。
二、原始创新是从0到1的知识创造与研究范式革命
《建议》强调“加强基础研究战略性、前瞻性、体系化布局,提高基础研究投入比重,加大长期稳定支持”,这深刻揭示了基础研究与原始创新之间的内在统一关系。我们必须彻底摆脱对“原始创新”的狭隘理解,它不是实验室里多发几篇论文,也不是企业增加几个研发项目,更不是把进口设备“国产化”贴上自主标签。传统意义上的技术创新,往往被理解为在既有知识体系内进行渐进式改良、仿制优化或市场跟进—这种“1到N”的路径虽能快速实现规模化应用,但在面对未知前沿时极易遭遇瓶颈,一旦外部环境发生剧变,整个链条即可能土崩瓦解。而真正的原始创新是从0到1的知识创造与研究范式革命,是对未知世界的主动探索、开辟全新认知疆域,重构技术演进的底层逻辑框架。
原始创新的核心特征体现为三大属性。一是源头性与根本性。原始创新不是对既有“技术树”的枝叶修剪、品种嫁接,而是像爱因斯坦提出相对论或居里夫人发现放射性元素那样,在原理层面培育全新的“知识物种”,抑或是源于对工程架构的底层重构,如图灵机模型之于现代计算机、基因编辑技术之于生命科学。在我国当前面临的关键领域中,若能在高精度光刻的物理机制、大算力芯片的存算一体架构、通用人工智能的认知基础理论等层面实现原创性突破,就能彻底改变全球技术竞争格局。二是颠覆性与不可替代性。其所产出的成果(如新型量子比特结构、自适应算法模型)往往打破旧有范式,迫使市场重新洗牌。原始创新一旦成功,往往能“换道超车”,使原有技术体系迅速过时。例如,苹果公司凭借iOS操作系统和触控交互范式,一举淘汰诺基亚的功能机生态;特斯拉通过电动车平台颠覆传统燃油汽车行业,正是得益于其在电池管理和自动驾驶上的原始突破。这种颠覆性意味着:不是你做得更好,而是你定义了“好”的新标准。这种不可替代性使得原创成果一旦落地,便能重塑竞争格局,成为抵御外部打压的强大护城河。三是高风险与长周期性。原始创新的本质是探索未知,往往意味着面对海量不确定性,失败率可能高达90%以上,其道路注定崎岖不平。屠呦呦从2000多个中药方中筛选青蒿素,耗时数年;“中国天眼”(FAST)的构想从提出到建成历时23年;量子通信“墨子号”卫星背后凝聚了潘建伟团队近20年的坚持。这与追求短期回报、可预测成果的应用型研发截然不同。若仍用“年度考核+论文数量”的工业化思维管理原始创新,只会逼迫科研人员“短平快”“追热点”,放弃真正具有颠覆潜力但风险极高的方向。
没有基础研究的深厚积淀,就没有原始创新的源头活水;而没有原始创新的战略引领,基础研究就会沦为“纸上谈兵”。原始创新导向的确立绝非依靠个别天才的灵光一现或单一环节的加大投入,而是依赖整个国家创新生态系统的深刻变革与整体跃迁。制度安排包括法律、政策、金融、教育乃至社会文化,构成塑造这些互动方式与激励方向的根本框架。一个鼓励冒险、宽容失败、严格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自由流动的制度环境,是原始创新得以萌发和成长的土壤。因此,对原始创新的“再界定”,不仅是对其概念本身的澄清,更是对其所要求的系统性、生态化支撑条件的再确认。它标志着国家创新战略重心从支持局部、短期的技术攻关,转向构建能够持续孕育“从0到1”突破、充满活力的国家创新体系。这一定位,使其成为培育新质生产力、实现发展范式根本转变的核心引擎与战略基石。
三、新型举国体制与长期稳定支持机制一体推进
《建议》明确提出,“完善新型举国体制”,“提高基础研究投入比重,加大长期稳定支持”。这两大举措并非孤立政策,而是目标一致、功能互补、有机统一的规划部署。前者解决“燃眉之急”,聚焦关键领域突破;后者夯实“长远根基”,保障源头创新永续。二者共同构建了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制度支柱。
(一)完善新型举国体制:国家意志下的战略性攻坚助力原始创新加速突破
新型举国体制是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制度优势在科技创新领域的创造性发展,其“新”在于:不是计划经济的行政命令,而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战略协同。《建议》要求“采取超常规措施,全链条推动集成电路、工业母机、高端仪器、基础软件、先进材料、生物制造等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取得决定性突破”,这体现了三个深层逻辑。
其一,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的“双轮驱动”。政府不是替代市场,而是弥补市场失灵。在技术路径不明朗、投入周期长、风险极高的领域(如光刻机核心部件),单个企业缺乏动力和能力投入,此时需由国家设立专项,统筹财政资金、科研力量、产业资源,构建“任务导向型创新联合体”。例如,在高端数控机床领域,可组建由高校、研究所、整机厂、零部件供应商组成的“国家队”,统一制定技术路线图与共性标准,避免各自为战。待创新生态初步成型、企业具备自主创新能力后,政府逐步退居二线,释放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其二,分级分类精准施策。针对不同创新阶段,实施差异化组织模式。前沿颠覆层(0→1):借鉴美国国防高级研究计划局(DARPA)模式,在量子计算、脑机接口、可控核聚变等领域设立“项目经理负责制”,赋予科学家充分技术路线自主权,允许失败,鼓励冒险。共性技术层(1→N):借鉴半导体制造技术战略联盟(SEMATECH)经验,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联合攻关,如集成电路领域建立“设计—制造—封测—材料”一体化创新平台,破解“卡脖子”共性难题。重大工程层(N→规模化):发挥国家在资源配置、跨区域协同方面的独特优势,保障大飞机、深空探测航天器等超级工程的全生命周期系统集成与资源整合。
其三,建立“特殊执行机构”强化穿透力。历史经验表明,成功的举国攻坚无不依赖超越常规行政体系的“指挥中枢”。“两弹一星”时期中央专委的成功领导与组织协调,关键在于其直接对党中央负责,打破部门壁垒。当前完善新型举国体制,亟须在核心攻关领域探索设立实体化或虚拟化的“国家重大科技任务专项办公室”,拥有跨部委协调权、资金调配权和考核问责权,确保国家战略意志穿透行政层级,直达研发一线。
(二)健全基础研究长期稳定支持机制:滋养原始创新的源头活水
如果说新型举国体制是“攻坚战”,那么基础研究支持机制就是“持久战”。《建议》强调:“加强基础研究战略性、前瞻性、体系化布局,提高基础研究投入比重,加大长期稳定支持。”这是对科研规律最根本的尊重,其具体路径包括三方面。
其一,投入持续性与可预期性。提高基础研究经费占研究与试验发展(R&D)总支出比重至10%以上(当前约6.4%),建立中央财政为主、地方配套、社会资本补充的多元化投入体系。全面推行“包干制”和长周期滚动支持,对高水平实验室、领军科学家团队给予5—10年稳定资助,允许顶尖机构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定经费使用方向与比例,减少“申评—结项”的行政负担。
其二,重构国家实验室体系。围绕物质科学、生命科学、信息科学三大主战场,以及交叉前沿方向(如量子信息与人工智能融合、合成生物学与材料基因组),开展体系化布局,推动国家重点实验室从“分散申报”向“任务导向”转型,建设若干国家级原始创新策源地。
其三,坚决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顽瘴痼疾。在基础研究领域全面推行长周期(5年—7年)同行评议,重点评估研究方向的原创性与前瞻性、团队建设与知识积累厚度、是否形成国际公认的理论或方法。同时赋予科学家“三权”:技术路线决定权、经费使用权、资源调度自主权。可实施“青年科学家十年支持计划”,为最具潜力的科研新星提供独立实验室、稳定薪酬和国际交流通道,才能让真正热爱探索的人安心坐“冷板凳”。
(三)一体推进:构建协同演进的创新生态闭环
新型举国体制与长期支持机制并非割裂运行。二者构成动态反馈循环:新型举国体制在攻关中产生的工程难题(如芯片制造中的原子级缺陷控制),会反哺基础研究提出新的科学问题,推动凝聚态物理、表面化学等学科突破;基础研究的原创发现(如拓扑绝缘体、室温超导理论)则为新型举国体制提供“颠覆性路径”,催生下一代技术路线。
《建议》明确提出:“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这正是对这一闭环逻辑的顶层设计:教育是基础,培养具有批判思维和探索精神的人才;科技是动力,实现知识向生产力转化;人才是主体,是创新实践的核心承载者。唯有三者协同联动,才能打通“原始发现—技术攻关—产业应用—人才培养”的全链条。
四、实现安全可控与开放协同的动态平衡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坚持独立自主和对外开放相统一。在科技领域,这一原则体现为以安全为前提的深度开放、以开放促提升的安全加固。我们既不能“闭门造车”,也不能“盲目依赖”,必须走出一条“有管理的开放”之路。
(一)筑牢安全底线:构建系统性自主能力
安全不是封闭,而是能力。《建议》指出,要“加强重点领域国家安全能力建设”,对科技领域而言,建议建立动态关键核心技术安全清单,定期评估、滚动更新;实施“替代方案”工程,即在每一项被卡技术上,同步布局至少一条国产化路径;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支持科技领军企业在攻关中成长壮大,形成从基础研究到产品迭代的完整能力闭环。尤其要警惕“产业能力陷阱”,即使个别部件突破,若缺乏材料、工艺、标准、生态支撑,仍难成体系,这就需要通过新型举国体制“创制市场”,依托国内大市场培育一批具备全球竞争力的科技领军企业群,打造若干自主可控的创新联合体。
(二)深化开放协同:在融入中提升能级
开放是创新的必然选择。对于我国来说,可牵头国际大科学计划,主动发起或深度参与平方公里阵列射电望远镜(SKA)、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ITER)等项目;构建“海外研发—中国集成—全球市场”新模式,支持企业在硅谷、慕尼黑等地设立研发中心,整合全球智力资源;推动科研数据跨境流通机制建设,倡议建立“全球可信科研数据共享平台”,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促进知识流动。更高级的开放是规则输出。我们应积极参与人工智能伦理、生物安全、量子通信等新兴领域国际标准制定,率先提出通用人工智能安全管理条例等“中国方案”,展现负责任大国担当。
(三)知识产权制度的精准化治理
《建议》强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在科技创新语境下,这意味着知识产权政策必须从“数量导向”转向“质量导向”,实现激励原创与促进扩散的动态平衡。这就需要因业施策,比如生物医药可适度延长数据独占期,软件、通信领域应鼓励开源协作与公平、合理、无歧视(FRAND)许可;发展专利池、“安全港”,降低创新门槛;强化公共知识供给,推动财政资助成果实现开放获取,防止“知识垄断”;推动知识产权制度与科技政策、反垄断法协同联动。唯有如此,知识产权才能从“防御盾”变为“助推器”,真正服务于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的提升。
从“跟跑”到“并跑”,我们已走过艰辛历程;从“并跑”到“领跑”,唯有依靠原始创新。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新型举国体制为组织保障,以长期稳定支持为制度根基,以开放协同为发展路径,以知识产权为激励纽带,全面构建面向未来的国家创新体系,在人类文明进步的星辰大海中刻下属于中国原创者的不朽印记。
本文原载于《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26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