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大校部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 发布者: 徐崇
  • 创建时间: 202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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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的工作安排,校部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评学生

       此次参评的学生范围为学籍在公管学院的在学博士研究生高年级硕士研究生(含2021年春季毕业生)。

       二、名额分配

       根据院系学籍人数及参评人数,公管学院的优秀学生评选人数限额为三好学生26名,优秀学生干部4名,三好学生标兵2名,优秀毕业生3名。其中,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别单列,不互相包含。

       “优秀毕业生”人选必须是曾荣获过“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已毕业的2021年春季毕业生仍有资格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此前已获得“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但因各种原因延期至今年毕业的学生不再参评本年度的“优秀毕业生”。获“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自动获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称号。

       三、评选组织和要求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优秀学生评选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开展评选工作。

       学院成立由主管领导、教育干部、导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组织优秀学生评选工作,及时协调和处理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

       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民主评议”原则,评选过程应严谨有序、公开透明,杜绝弄虚作假和舞弊现象。

       评选结果在院系及相关范围内公示5天。

       四、评选程序

       1、根据学校的规定,成立学院优秀学生评选领导小组,组织评优工作。

       2、申请评优的学生如实填写《中国科学院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优秀学生申请表》(附件2),学院公布申请信息。

       3、原则上根据在学人数确定硕士和博士优秀学生比例。

       4、拟经过申请学生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评选领导小组评选、评奖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公示并上报学校。

       五、材料报送时间

       根据学生处统一安排,请有意申报的同学于2021年4月23日之前,将填写《中国科学院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优秀学生申请表》(附件2)、《优秀学生申请情况简表》(附件3)和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到xuchong@ucas.ac.cn,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 《中国科学院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优秀学生评选工作实施细则》
  2. 《中国科学院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优秀学生申请表》
  3. 《优秀学生申请情况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