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课堂我的先生|记张艳副教授的《行政法》

  • 供稿人:徐畅
  • 发布者: 李琼
  • 作者: 李琼
  • 创建时间: 2016-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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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至12月,中国科学院大学(以下简称“国科大”)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法律与知识产权系张艳副教授,为国科大雁栖湖校区参加集中教学的研一新生开设《行政法》课程。

 (图:徐畅)

张艳老师自2008年在国科大担任法学老师以来,学术成果丰富,已在法学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如《我国基本权利保障之历史检视与制度重构》、《我国创意保护之现实困境》等数十篇,主持或参与省部级课题如《国立科研机构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中存在的知识产权问题及法律对策研究》等多项。此外,张艳老师还经常针对最近出现的法律与知识产权的热点问题进行专门研究,比如财政资助形成的知识产权研究,云计算与信息安全等。张艳老师对待科研学术认真严谨,对待教学孜孜不倦,对待学生既有师长般的教诲,又有朋友般的知心。

张艳老师讲授的《行政法》既有深度,也有广度。行政法与刑法、民法一样,是现代法律体系中的三大基本法律部门之一。行政法,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重心是控制和规范行政权,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张艳老师通过严密的逻辑思维导图对同学们进行行政法知识的授课,同学们都认真地听着,细心地做着笔记。行政法的学习是一个体系性的过程,也是独具特色的法律部门,张艳老师通过一些经典案例启发大家的思考,也通过课堂讨论汇报的形式激发大家学习的热情。

在张艳老师的课堂里,同学们学到的不仅是行政法的基本知识,更从课堂中学习到张艳老师严谨的治学风范和勤奋认真的学术态度。法律不再是枯燥的,而是有用的,有趣的。美国著名的行政法学者施瓦茨曾言:“行政法的首要特征就在于它是一个处于持续不断变化中的学科”。行政法中的依法行政原则、信赖保护原则对现今我国政府改革都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