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课堂我的先生 | 记《民事程序法》课程之民事诉讼证据问题讲座

  • 供稿人:周轶男
  • 发布者: 韩彬
  • 创建时间: 2017-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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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4月26日,恰逢世界知识产权宣传日,在唐素琴老师的民事程序法课程最后一堂课的课堂上,特别邀请了原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的宋淑华老师就“民事诉讼证据问题”这一主题,展开了一场别开生面的讲座,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场民事诉讼证据的知识大餐。

        宋淑华老师其曾担任最高人民法院三级高级法官,现任北京市京翰律师事务所律师专家顾问。先后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22年,担任过行政审判庭法官、研究室副主任、大法官秘书、知识产权审判庭法官等职。因长期从事司法审判工作,宋老师承办了大量民事、行政和执行案件。其中,其承办过的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案件有12件入选2011至2015年全国法院知识产权50大案件和最高人民法院年度报告。宋老师曾是最高人民法院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和文书样式起草小组成员,执笔最高人民法院2013、2014、2015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发表专业文章多篇,并参与编写了多部书籍。

        讲座中,宋老师结合自身的办案经历,着眼于2012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及配套的司法解释,分别就民事诉讼的证据种类、举证责任分配、举证时限和证据审查认定四部分内容详细展开讲授。宋老师传递的知识量之多、信息量之大,需要同学们结合唐老师在此前民事程序法课堂中所教授内容的基础上反复咀嚼,不断消化。

        此外,宋老师讲授的内容极大地引发了同学们对于民事诉讼证据、民事程序问题和各种社会现象的法律解决办法的思考,同学们学习和思想的火花不停地碰撞摩擦,产生了诸多感兴趣的问题,在讲座的问答环节甚至出现了争先向宋老师请教的火爆场面。同学们分别就我国环保公益诉讼的现状、民事程序中的审级规定、民事纠纷解决机制等相关问题依此向宋老师提问,宋老师一一认真为同学们解惑,其专业、详细、深刻地解答让同学们醍醐灌顶。同学们如坐春风、如沐春雨,在宋老师的帮助下得以更专业、更长远地看待、面对并尝试解决生活中的民事法律问题,同时,对于《民事程序法》这门课程也有了更深刻的思考和感悟,收货颇丰。

 

        唐老师在总结宋老师所作的此次讲座时说道:“民事程序法是一门实践的学问,程序法不仅仅有着为实体法服务的“服务价值”,也折射着我国法治的发展进程,程序法的进步直接反映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进步。这离不开像宋老师这样的法律人的辛勤付出。宋老师在法院工作时是一位人民的好法官,我相信她也同样是一名出色的律师,当律师是从优秀的法官中产生时,国家的民事程序以及整个司法秩序就更有可能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