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接收原则
我院接收推荐免试生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 面试资格:
1. 学生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
2. 学生应获得其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母校推荐免试生名额。
3. 已在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推免系统中申请过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即科技管理学院),同时收到我院复试短信通知信息且已在推免系统点击同意面试确认信息的考生。
三、 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地点在中国科学院大学玉泉路校区
创新管理专业:
时间:2015年9月28日,13:30—17:00
面试教室:综合楼419,等候教室:综合楼417
行政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法学:
面试时间:2015年9月29日,8:30—12:00
笔试时间:2015年9月29日,14:00—16:00(法学专业不参加笔试)
面试地点:教一楼(人文楼)会议室,
等候与笔试教室:教一3(人文楼)
四、 面试形式:
创新管理专业、法学专业:面试
行政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面试+笔试
五、 复试内容:
面试内容:
1. 英语:主要测试考生英语交流能力和运用能力
2. 专业知识问答及综合素质面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综合能力以及未来培养潜力,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
行政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笔试内容:写作测试,考察考生小论文写作能力。
六、 面试体检:
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者不予录取。近期10日内参加过中科院其它院所进行的推免生体检者,可不参加体检,但须向原推免单位索要体检表并交到我办。
1. 体检时间:2015年9月28日 早9:30 (空腹体检);
2. 体检医院:北京市玉泉医院
医院地址:石景山区石景山路5号
体检中心电话:8825-7755转6258、6259;
网址:http://www.yuquanhosp.com/
3. 体检内容:
(1)心电图、(2)X光透视、(3)尿检、(4)肝功3项
4. 注意事项:
(1)请于9月28日早9:20准时到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时,携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及身份证,于玉泉医院体检中心现场领取体检表,并将本人照片贴于体检表上,排队体检。领表时请告之体检中心自己为中国科学院大学公管学院的硕士推免生。
(2)为确保体检结果的真实性,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规定时间以外的体检证明不予认可。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3)严禁替检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生复试资格。
(4)考生在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睡眠,勿饮酒、熬夜。
(5)请早晨不要吃任何食物(包括牛奶、豆浆和含糖饮料等)。
(6)应如实填写病史,没有者一律在既往病史栏内填写“无”。体检时逐科检查,避免漏检漏项,体检表不得自行涂改。
(7)体检结果由科技管理学院统一领取,考生不必自取。
七、 提交的材料:
推免生请于9月28日上午, 向我院招生办(玉泉路综合楼401)提交如下材料:
1. 《中国科学院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在“中国科学院大学推荐免试生申请系统”http://admission.ucas.ac.cn/中填写、打印)1份。
2. 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原件(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1份,复印件7份。
3. 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专业排名(包括专业多少人,排名多少)及外推资格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7份。
4. 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
5. 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各1份。
6. 学生证复印件1份
7. 研究生个人简历及自述(点击下载)7份(注:考生最后一页必须手签名,照片可以复印)
8. 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发表文章等资料的复印件各7份;
装订说明:
1. 以上1-3项原件、4-6项复印件用长尾夹或曲别针按顺序夹好后提交,请勿装订;
2. 以上2-3项、7-9项,按照第7、3、2、8项顺序一式6份装订后提交;
八、 录取
1.我院招生领导小组对推免生面试结果结合考生资料进行审议,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接收名单。对拟接收学生我院招生负责人将会通知本人,请保持手机畅通。
2.收到通知的学生必须在我院规定的期限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同我院互动完成网上报名、复试确认、拟录取等各项网上操作。
3.被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以统考生身份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
4.推免生的录取类别为计划内非定向学术型硕士。
5.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将与拟录取的统考生一起上报教育部审核,审核通过后与统考生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6.在统考生复试期间,拟录取推荐免试生须向我院提交大学本科最后两学期的学习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最后两学期所学课程及已结课的课程成绩、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实践活动)选题及进展情况、遵纪守法情况等。我院核查无误后,与统考生同步调档、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 特别申明
1. 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 对已发接收函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1)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3)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
(4)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者或违法违纪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十、 联系人:高老师 电话:88255270,邮箱:lilygao@ucas.ac.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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