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规程及复试名单

  • 发布者: 于洋
  • 创建时间: 2024-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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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入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中国科学院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以下简称“公管学院”)本年度博士生招考实际情况,确定公管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规程及复试名单。

一、复试分数线

(一)“申请-考核”制考生

  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笔试考核成绩均为60分以上(含60分)。

(二)硕转博考生

  外国语加试考核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

(三)专项计划考生另行通知。

二、复试名单(含硕转博考生名单)

序号

考生姓名

考生编号

报考专业

备注

1

崔广浩

144304109600008

公共管理学

“申请-考核”制

2

丁心怡

144304109600020

公共管理学

“申请-考核”制

3

黄慧丽

144304109600016

公共管理学

“申请-考核”制

4

匡宇明

144304109600027

公共管理学

“申请-考核”制

5

李金潇

144304109600038

公共管理学

“申请-考核”制

6

李真真

144304109600034

公共管理学

“申请-考核”制

7

廖青云

144304109600023

公共管理学

“申请-考核”制

8

石月

144304109600015

公共管理学

“申请-考核”制

9

孙钰斐

144304109600046

公共管理学

“申请-考核”制

10

王宏乾

144304109600011

公共管理学

“申请-考核”制

11

王泽亚

144304109600005

公共管理学

“申请-考核”制

12

于天一

144304109600036

公共管理学

“申请-考核”制

13

张柳

144304109600033

公共管理学

“申请-考核”制

14

郑润廷

144304109600007

公共管理学

“申请-考核”制

15

杨一帆

硕转博

16

张思琪

硕转博

三、复试安排

  时间:2024年4月25日13:00-17:00

  地点: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关村校区青年公寓7号楼401会议室,112会议室(考生等待室)(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80号)

四、复试内容

  采用结构化面试(复试)模式。复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外国语能力、基础理论、科研能力、思想政治品德、面试小组成员开放式提问。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状况、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队合作精神及人生观、价值观、心理素质等方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复试小组在开放式提问中一并考核。

五、材料要求

(一)资格审核材料

  1.考生复试报到时应携带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专门机构提供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中复印件按照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学生证的顺序,用订书机装订后提交;

  2.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章,档案中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红章)12份;

  3.博士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12份,其中照片可以复印,考生最后一页必须手写签名,见附件1;

  4.政审表1份(需手写签字盖章),见附件2;(硕转博考生无需本项内容)

  5.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表1份(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部分,请用曲别针夹好),见附件3;

  6.PPT汇报5分钟以内,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研究经历及成果、博士阶段研究规划等内容,并于复试当天携带备份文件;

  7.以上材料除复试当天提交外,请于2024年4月24日中午12:00前按顺序(1-5)整理成一份PDF文件和一份PPT文件(6)发送至yuyang@ucas.ac.cn,邮件主题:“姓名+博士生复试材料”;

  8.考生可自行携带证明本人科研能力、学术水平的论文、专著、奖项证书等的原件供专家传阅。

(二)注意事项

  1.对未进行资格审查或不符合报考资格、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

  2.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的复印件、个人简历、证明材料等复试所需资料,均需存档备案,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索回。

六、录取原则

(一)每名考生总成绩(百分制)由审核成绩、笔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总得出,由高至低择优录取。

(二)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及格者,复试成绩60分(满分100分)为及格;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政审与体检不合格者;

  4.未能在规定时间提交全部真实资格审核材料或未能通过资格审核者;

  5.违反考生诚信承诺及其他纪律者;

  6.不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录取相关规定者。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通过复试的考生拟录取名单将在公管学院网站发布。

七、复试体检

  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进行,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提供近3个月内包括以下内容的体检报告(体检报告须有考生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照片和体检表上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并于面试时提交报告原件。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一)体检要求:

  1.体检医院:居家附近二甲以上医院。

  2.体检内容:心电图、胸片、尿检、肝功化验、B超。

(二)注意事项:

  1.复试体检是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要求的研究生入学复试的重要环节,所有考生均须按要求参加,体检时须逐科检查,不得自行放弃体检项目;

  2.请考生于体检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将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贴于体检表上,照片和体检表上须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方为有效;

  3.考生在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睡眠,勿饮酒、熬夜;

  4.上午体检的考生,请早晨不要吃任何食物(包括牛奶、豆浆和含糖饮料等);

  5.考生应如实填写既往病史,没有者一律填写“无”;

  6.严禁替检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

、复试监督、投诉电话:

  联系电话:010-82617438

  邮箱:yuyang@ucas.ac.cn

  国科大招办监督电话:010-88256714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监督电话:010-82837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