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以下简称“公管学院”)是以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为主承办单位的科教融合学院,发挥中国科学院国家高端科技智库的科教融合优势,“以高质量智库人才培养”为根本,以“高水平智库研究”为平台,打造“智库科学与工程”特色学科体系,建设“人才培养、学科创新、决策咨询”一体的智库型特色公管学院。
公管学院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科教融合的教学科研队伍。拥有公共管理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培养点,现有博士生导师19名,在国家与区域发展战略、创新发展和改革政策、科技战略与管理、可持续发展政策与管理、能源战略管理、智库科学与工程、知识产权管理等领域科研和政策咨询方面优势显著。
公管学院拥有发达的科教融合、国际化学术网络。科教融合后,中国科学学与科技政策研究会、中国优选法统筹法与经济数学研究会、中国发展战略学研究会和中国高技术产业发展促进会等国家一级学会和《科学学研究》、《科研管理》和《中国管理科学》等核心期刊以及一批有合作协议的美国、英国、德国、日本、韩国等国大学和研究机构为公管学院扩大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2025年,公管学院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全部实行“申请-考核”制,在公共管理学一级学科下公共政策、政府管理、知识产权管理、自然资源管理与可持续发展、智库科学与工程等方向预计招收13名(含“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转博、直博生)博士研究生,不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国科大正式下达指标数为准,全年只招收一次(秋季)。
一、培养目标
国科大招收的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中国科学院大学普通招考的博士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能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即2025年9月1日前须获得硕士学位证);
(3)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
其中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报到之日),达到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获得本科毕业证但未获得学士学位证者不予认可。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结业生(报名时已取得硕士结业证书且必须已获得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
③报名时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但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本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在报到时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不予报到注册。
(二)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符合上述有关要求外,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报考专业6门及以上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成绩通知单)。
2.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部级或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部级或以上科研课题。
3.具有撰写高水平学术报告或参与高层次决策咨询的经历。
(三)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
通过全国统招统考录取的双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按应届毕业生以普通招考方式正常报名参加本院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但最迟须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
单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正常报名并参加本院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四)在高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按直接攻博方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简称为直博生),已被确定接收的直博生,必须参加全国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报名,无需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的博士招生网报。
(五)本院全日制优秀在学硕士生报考硕博连读转博的,按本院的具体要求报考;非全日制在学硕士生不得以硕博连读转博的方式报考。
(六)有特殊原因不能保证全脱产学习的考生,应在报考和复试时向我院办公室和导师进行如实说明。如不能按照导师的要求保证学习时间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八)由于“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在网报前考生应与拟报考的导师进行充分的沟通。在整个博士招录过程中,若导师认为本人不适合指导某学生,导师有不录取该学生的权利。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手续
公管学院2025年博士招生分为直博生、硕博连读转博、普通招考三种方式。
直博生按照推免生的要求,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参加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并完成相关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等报考接收手续。
所有硕博连读转博考生和普通招考考生必须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网上统一报名。考生在网报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中国科学院大学2025年博士招生网上报名公告,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网上报名时间:
秋季入学博士生网报时间:2024年12月09日-2025年1月10日,全天受理。本次网报包括硕博连读转博考核报名(生源范围为2023年秋季入学在读硕士生)和普通招考两种招生方式。逾期不再受理补报。
(二)网上报名方式:
请考生登陆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s://admission.ucas.ac.cn),点击“博士报名”,根据自身的情况分别选择“普通招考”、“硕转博”两种类别之一进入相应的报名系统中,进行考生注册。
(三)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普通招考”类别的考生应在2025年1月13日17:00前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2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推荐书可从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博士招生”栏目的“资料下载”区下载,由专家在2025年1月13日17:00前将电子版推荐信直接发送至邮箱:yuyang@ucas.ac.cn,并且纸质版推荐信由推荐专家填写后密封,在封口处签字,由考生转交用于存档)。
2.国科大博士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其中考生自述中应包括科研经历、研究兴趣等。
3.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不少于2000字)。
4.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提交攻读学位期间的课程成绩单(由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位论文全文。
5.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在学期间的课程成绩单、学生证复印件、论文开题报告、中期考核报告(由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并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6.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7.获得境外学历人员须提交境外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在学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并在报到前查验学历证书和认证报告的原件和补交复印件)。
8.证明考生学术水平的其它材料:外语证明、3项代表性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包括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国际国内重要学术会议报告、专利、获奖情况等)。
9.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书面同意: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3)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
10.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按本简章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提交其他有关材料。
11.硕博连读转博考生提交的材料另行通知。
12.考生将以上材料1至8所有签字纸质版原件须于2025年1月13日17:00前邮寄至公管学院(为确保收件,请通过EMS邮政速递或顺丰速递进行邮寄,不接收其他快递、闪送或同城等,截至时间以收到快递的时间为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80号,中国科学院大学青年公寓7号楼108室,收件人:于老师。请同时将以上材料2至8按照顺序整理成一个PDF文档(签字页须手签后扫描),并于2025年1月13日17:00前发送至yuyang@ucas.ac.cn,邮件命名方式:“姓名—手机号”。未按时递交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请考生认真阅读网上报名公告,网上报名时应务必认真准确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和报考类别(定向或非定向)等重要信息。报考信息和录取信息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后一律不得更改相关信息,也不再受理修改信息的申请。
四、资格审核
(一)形式审核
由本院办公室根据申请条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筛除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
(二)学术审核
由本院导师和导师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学术审核,全面衡量考生的理论基础、科研能力和培养潜力。根据材料审核成绩,决定是否进入考核阶段。
(三)对审核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在复试阶段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审核工作预计于2025年2月底完成。
五、“申请-考核”制笔试考核
笔试分为外国语水平考核与专业水平综合考核,以闭卷形式进行。
(一)外国语水平考核:满分100分,考试时间3小时。
(二)专业水平综合考核:内容包括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具体考试科目以报考专业和导师的实际要求为准,见附件《公管学院2025年博士招生指导教师业务课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的满分值各为100分。
考试时间3小时,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各1.5小时。
(三)笔试成绩=外国语水平考核成绩+专业水平综合考核成绩。
笔试成绩达不到本院划定的分数线(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均不得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四)若有同等学力考生报考的,还须考“政治理论”并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硕士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其中,政治理论使用国科大统一命题,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考试,且由国科大统一组织阅卷;加试的两门硕士主干课程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命题和阅卷。3门加试课程的分数线应执行与国科大普通招考同等学力考生相同的分数线。
(五)笔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考核
采用结构化面试模式。分别由不同专家根据事先拟定的题目和评价标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面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外国语能力、基础理论、科研能力、思想政治和综合素质。
(一)外国语能力考核。通过与考生英语的对话和命题陈述形式,测试考生英语交流和运用能力。
(二)基础理论考核。专家根据不同专业、方向提出问题,考生作答,测试考生本学科方向基础理论的掌握程度。
(三)科研能力考核。考生须准备5分钟的PPT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硕士期间科研情况、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对报考专业前沿研究的理解,以及博士期间研究计划等。
(四)专家组进行开放式提问,考生随机作答,测评考生思想政治和综合素质。
(五)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总成绩
每名考生总成绩(百分制)由审核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权重加总得出。其中,审核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权重为10%、40%、50%,具体公式如下:
考生总成绩=审核成绩×10%+(笔试成绩/3)×40%+面试成绩×50%
八、上报录取
(一)根据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
1.政审表1份(加盖出具材料单位党组织公章);
2.三级资质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1份。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要求、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3.在职报考非委托、非定向培养的考生须出具一份确保顺利入学并将档案转入培养单位的承诺书。
如未按要求邮寄材料或政审、体检结果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将在本院官方网站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考生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反映。
(四)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报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审核。
九、监督措施
对在博士招考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情况者,一经查实,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对违规的导师,取消其招生资格。对情节严重的事件,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违规违纪的学生,取消录取资格,并计入考生诚信档案,并视情节处罚其以1-3年之内不得报考本院博士研究生。
十、其他说明
(一)通过“申请-考核”制录取的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入学后不可以申请国科大博士学位英语的免修免考,但可以申请统一组织的免修考试。
(二)本院博士研究生招生收费标准参照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研究生收费标准执行。
(三)考生因报考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本院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本院不承担责任。
(四)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须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录取数据上报后不得变更录取类别。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普通招考考生,录取时必须转考生档案。未能将考生档案转至本院的,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
(五)被录取的考生应在本院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供有关证明,且应以书面形式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六)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截止2025年9月1日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博士入学资格。
(七)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录取为直博生的,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截止2025年9月1日未获得本科毕业证或学士学位证者,或者不能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博士入学资格。
(八)本简章如有与国家和中国科学院大学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
(九)本简章未尽事宜以《中国科学院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为准。请参见https://admission.ucas.ac.cn/ShowArticle/Article/047420c8-14ba-442f-b09c-ee3b2f2c29f3/7cc4d86f-964b-4067-875a-21bdd2fbec57。
(十)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国科学院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办公室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80号,青年公寓7号楼108室
邮政编码:100190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10-82617438
邮 箱:yuyang@ucas.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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