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大学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该规定从2019年9月入学学生开始执行)

  • 创建时间: 2019-08-26

中国科学院大学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

第一部分  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简介

  • 我校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历史、现状及学科特色

中国科学院大学(以下简称“国科大”),是一所以研究生教育为主,以科教融合为特色的创新型大学,前身是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成立于1978年,是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创办的第一所研究生院,2004年获行政管理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获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2年,教育部批准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更名为中国科学院大学。2015年6月,中国科学院院长办公会批准成立国科大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简称“公管学院”)。公管学院是由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原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联合中国科学院大学科技管理学院等相关院系以及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部分研究团队组建的科教融合学院。2019年5月,国科大获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

40多年来,国科大不断强化师资队伍、创新团队、创新平台建设,不断强化研究生培养和课程体系建设,形成了独特优势,科研成果和学术影响力得到了决策部门和国内外学术界的广泛认可。国科大将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作为规划布局建设的重点学科之一,致力于将公管学院打造成为“教育、科研、智库”功能三位一体的国际著名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成为有国际影响力的公共政策与管理中国学派。国科大公共管理一级学科拥有一支科研实力雄厚的教学科研队伍,拥有一批有重要决策影响力的创新团队,拥有发达的学术网络和平台体系。近年来承担了一系列国家重大、重点项目,取得一批重要学术研究成果,完成了多个高质量的决策咨询报告,得到中央有关领导同志批示,为我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了重要的公共管理人才和政策支撑。

国科大公共管理学科特色鲜明。国科大公共管理学科研究生培养单位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培养经验。培养单位在创新政策与管理、科技政策与管理、知识产权管理、风险与应急管理、可持续发展战略、绿色低碳经济、能源与气候变化政策、环境政策与管理等方向培养了十余届博士研究生,针对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点建设,确立了公共管理、政府管理、风险与应急管理、自然资源与可持续发展等4个重点培养方向,建立了较完整的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生和硕士生课程体系,包括《公共管理学》、《公共政策分析》、《公共经济学》、《公共管理研究方法》等公共管理学科基础理论和方法论核心课程,以及《科技政策与管理》、《政府管理与绩效评估》、《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自然资源与可持续发展管理》等特色专业课程。公共管理学科博士生和硕士生还可以选修自然科学、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的特色课程,拓展知识面、提升研究能力。同时,公管学院还为全校研究生开设了一批公共管理、公共政策、科技与创新管理、知识产权政策与管理等学科特色和学科交叉公选课,丰富了国科大人文社科的课程体系,有助于促进国科大自然科学与人文社科的学科交叉,拓展和提升国科大其他专业研究生的知识面和研究能力。

  • 本学科的研究对象、理论基础和研究方法

公共管理学是运用管理学、政治学、经济学等多学科理论与方法专门研究公共组织,尤其是政府组织的管理活动及其规律的学科群体系。公共管理学是以公共管理活动为基本对象,研究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组织管理什么、如何进行管理、管理中的各种关系以及发展规律的学问。

公共管理学的主要理论基础有:公共选择理论、公共经济学理论、有限理性理论、组织理论、交易成本理论、新制度理论、社会资本理论、治理理论等。

公共管理的研究方法主要有:理论分析方法、系统分析方法、定量分析方法、实验分析方法、比较分析方法、文献计量分析方法、案例分析方法等。

第二部分  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 培养目标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风严谨,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敬业精神。

2.研究生在公共管理专业领域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研究生应了解学科发展前沿与方向,熟悉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过程,具备运用公共管理及相关学科理论方法分析解决理论和实际问题的能力,能胜任政府和非政府公共部门的管理与政策分析工作,以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管理工作。

3.研究生能够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一般为英语),能够熟练阅读本领域有关文献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国际学术交流能力。

4.具有健康的体质与良好的心理素质。

  • 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

本一级学科不设二级学科,确立的重点研究方向是:公共政策、政府管理、风险与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管理与可持续发展等。

  • 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实行学分制管理。研究生获得学位所需学分,由课程学习学分和必修环节学分两部分组成。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或导师小组负责制。导师组可根据学生的论文研究方向,采取团队培养、个别指导、师生讨论等多种形式指导研究生。导师负责指导研究生科研工作,严格要求研究生注重学术规范、科研诚信和团结协作,关心研究生政治思想品德。

导师负责制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导师根据研究生专业基础、研究兴趣和学位论文要求,制定培养计划,明确培养目标、研究方向、课程安排、学位论文选题范围以及进度,报培养单位办公室审核备案。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采取“两段式”的培养模式,包括课程学习和科研实践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第一学年)为课程学习阶段。遵循《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课程集中教学管理规定》,完成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的学习,修满学术型硕士学位要求的学分。第二阶段(第二、三学年)为科研实践阶段。

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实行弹性学制。硕士生基本学制为3年,硕士研究生的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4年。

  • 课程体系与学分要求

研究生课程实行学分制管理,研究生获得学位所需的学分包括课程学习学分和必修环节学分两部分,二者不能相互替代。本学科硕士研究生课程体系包括学位课和非学位课,学位课是为达到培养目标要求,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而必须学习的课程,分为公共学位课和专业学位课两类。其中,公共学位课包括政治理论课程、人文系列讲座课程和外国语课程;专业学位课包括专业核心课、专业普及课、专业研讨课。非学位课是为拓宽研究生知识面、完善知识结构或加深某方面知识而开设的课程,包括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从专业核心课、专业普及课、专业研讨课、科学前沿讲座中选修)。

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前,须完成不少于30学分的课程学习,其中学位课学分不低于19学分,即:公共学位课7学分,包括政治理论课程、人文系列讲座课程和外国语课程;专业学位课不低于12学分,公共选修课不低于2学分。表1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专业课程设置,包括课程属性(专业核心课、专业普及课、专业研讨课)、课程名称及学分等详细情况。

表1 学术型硕士生课程体系(不含公选课)

课程类型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公共必修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36

2

自然辩证法概论

40

1

人文系列讲座

20

1

英语A

72

3

核心课

公共管理学

54

3

公共政策学

54

3

公共经济学

54

3

公共管理研究方法

54

3

普及课

创新发展政策导论

36

2

科技政策与管理

36

2

公共伦理学

36

2

公共人力资源管理

36

2

科技计划管理与科技评价

36

2

领导力理论与方法

36

2

公共安全管理概论

36

2

风险管理概论

36

2

可持续发展管理学导论

36

2

可持续发展理论与实践

36

2

研讨课

科技政策热点问题研究与方法应用

20

1

创新战略与创新方法

20

1

创新全球化与全球创新网络

20

1

产业竞争与行业分析

20

1

公共管理前沿问题

20

1

城镇化前沿问题

20

1

气候变化经济学研究前沿

20

1

可持续发展政策

20

1

  • 必修环节及要求

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必修环节包括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等,必修环节的总学分不低于5学分。

1.开题报告

研究生在广泛调查研究、阅读文献资料、搞清楚主攻方向上的前沿成果和发展动态的基础上,在征求导师(组)意见后,提出学位论文选题。选题应尽可能对学术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有重要意义。研究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撰写《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和《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开题报告包括选题的背景意义、国内外研究动态及发展趋势、主要研究内容、拟采取的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法、预期成果、论文工作时间安排等方面。经导师同意后,方可进行开题报告。除保密论文外,开题报告应公开进行。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距离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第二学年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通过考核的学生可获得1个必修环节学分。开题报告未通过考核的学生需要根据考核小组的意见,择期重新进行开题报告,开题报告未通过的研究生不得进入中期考核环节。

2.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主要考核研究士生在培养期间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拟解决的途径、下一步工作计划及论文预计完成时间等。研究生需撰写《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报告》和《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登记表》,经导师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中期考核。除保密论文外,中期考核应公开进行。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距离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半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通过开题考核一年内完成中期考核。通过中期考核的研究生可获得2个必修环节学分。中期考核未通过的研究生需要根据考核小组的意见,择期重新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未通过的研究生不得进入毕业答辩环节。

3.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

为了促使研究生能主动关心和了解国内外本学科前沿的发展动向,开阔视野,启发创造力。要求每个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参加不少于3次的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活动。参加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的情况均应记录在《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术报告及社会实践登记表》中,申请答辩前由导师签字认可后提交研究生部备案。研究生在学期间参加的公开进行的学术讨论均可认定为完成学术报告;研究生在学期间参加的“三助”工作、社会公益活动均可认定为完成社会实践环节。学术报告及社会实践的综合成绩由导师认定。完成学术报告及社会实践的学生可获得2个必修环节学分。

  • 科研能力与水平及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者,应在公共管理学科指定的国内外专业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导师署名不计在内)署名,以国科大为署名单位,至少公开发表一篇(含已接受)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在中文期刊增刊上发表的论文一般不予认定。研究生在其他SSCI、SCI检索或收录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出版或参与出版学术专著(排名在前三名之内或独撰部分在两万五千字以上),经培养单位认定后等同于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论文。研究生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并持有个人证书,等同于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论文。

第三部分 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 培养目标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风严谨,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敬业精神。

2.博士研究生在公共管理专业领域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博士研究生应了解学科发展前沿与方向,具备公共政策与管理的分析研究能力,在公共政策、政府管理、风险与应急管理、自然资源与可持续发展等研究方向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具有独立从事公共政策与管理领域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3.博士研究生能够熟练掌握至少一门外国语(一般为英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并具有较强的科研论文写作能力和国际学术交流能力。

4.具有健康的体质与良好的心理素质。

  • 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

本一级学科不设二级学科,确立的重点研究方向是:公共政策、政府管理、风险与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管理与可持续发展等。

  • 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按照招考方式,分为公开招考、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等三种招收方式。

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实行学分制管理。研究生获得学位所需学分,由课程学习学分和必修环节学分两部分组成。博士研究生培养以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本学科核心课、普及课、研讨课以及跨学科课程学习为特点,培养博士研究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能力和实际管理能力。

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倡导实行导师负责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办法。导师负责指导研究生科研工作,严格要求研究生注重学术规范、科研诚信和团结协作,关心研究生政治思想品德。导师负责制定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博士研究生入学三个月内,导师根据研究生专业基础、研究兴趣和学位论文要求,制定培养计划,明确培养目标、研究方向、课程安排、学位论文选题范围以及进度,报培养单位办公室审核备案。

对从事交叉学科研究的博士生,应成立有相关学科导师参加的指导小组,且博士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小组、以及答辩委员会组成,应聘请相关学科的联合指导教师,同时要求成员相对稳定。

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实行弹性学制。博士生基本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6年;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包括硕士阶段在内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通过直接攻博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基本学制一般为6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 课程体系与学分要求

博士研究生课程实行学分制管理,博士研究生获得学位所需的学分包括课程学习学分和必修环节学分两部分,二者不能相互替代。本学科硕博连读研究生、直接攻博研究生课程体系包括学位课和非学位课,学位课是为达到培养目标要求,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而必须学习的课程,分为公共学位课和专业学位课两类。其中,公共学位课包括政治理论课程、人文系列讲座课程和外国语课程;专业学位课包括专业核心课、专业普及课、专业研讨课。非学位课是为拓宽研究生知识面、完善知识结构或加深某方面知识而开设的课程,包括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从专业核心课、专业普及课、专业研讨课、科学前沿讲座中选修)。

硕博连读研究生、直接攻博研究生在申请博士学位前,课程学习总学分不低于40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不低于27学分,即:公共学位课11学分,包括政治理论课程、人文系列讲座课程和外国语类课程;专业学位课不低于16学分,公共选修课不低于2学分。表2为博士生的专业课程设置,包括课程属性(专业核心课、专业普及课、专业研讨课)、课程名称及学分等详细情况。

表2 博士生课程体系(不含公选课)

课程类型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公共必修课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36

2

英语B

72

2

核心课

公共政策分析

54

3

公共管理经典著作选读

54

3

政治学

54

3

普及课

(选修课)

科学技术政策

36

2

政策研究方法论

36

2

政府管理与绩效评估

36

2

公共财政管理分析与应用

36

2

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

36

2

国家风险管理

36

2

自然资源与可持续发展管理

36

2

国土空间治理与规划

36

2

研讨课

创新与战略管理前沿:文献研讨与研究设计

20

1

网络舆情与社会治理

20

1

自然资源管理前沿问题

20

1

全球能源与气候治理前沿

20

1

知识产权政策与管理前沿

20

1

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在申请博士学位前,须完成不少于14学分的课程学习,包含公共学位课4学分(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英语B)、专业课不少于10学分,其中作为学位课的专业课应不低于4学分,专业学位课应从本专业的博士生核心课和普及课中选择。跨学科的博士生,须额外补修2门公管学科硕士生核心课或普及课。

  • 需阅读的主要经典著作和专业学术期刊目录

由本培养点依据自身研究方向与特色自行列出。

  • 博士资格考试的基本要求

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是博士研究生正式进入学位论文研究阶段前的一次综合考核。博士资格考试重点考察博士研究生是否掌握了坚实和宽广的学科基础和专门知识;是否能综合运用这些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是否具备进行创新性研究工作的能力。为保证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对其课程学习效果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实行综合能力考试制度。考试由培养单位统一组织,第三学期组织第一次考试。通过考试的博士研究生方能进入学位论文研究阶段。博士研究生有两次参加考试的机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通过硕转博考核后,修满学分后,方能够参加博士研究生综合能力考试。

  • 必修环节及要求

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必修环节包括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等,必修环节的总学分不低于5学分。

  • 开题报告

研究生在广泛调查研究、阅读文献资料、弄清主攻方向的前沿成果和发展动态的基础上,在征求导师(组)意见后,提出学位论文选题。研究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撰写《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和《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开题报告包括选题的背景意义、国内外研究动态及发展趋势、主要研究内容、拟采取的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法、预期成果、论文工作时间安排等方面。经导师同意后,方可进行开题报告。除保密论文外,开题报告应公开进行。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距离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半。

博士研究生通过综合能力考试后方能够参加开题考核。开题报告通过考核的学生可获得1个必修环节学分。开题报告未通过考核的学生需要根据考核小组的意见,择期重新进行开题报告,开题报告未通过的研究生不得进入中期考核环节。

  • 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主要考核研究生在培养期间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拟解决的途径、下一步工作计划及论文预计完成时间等。研究生需撰写《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报告》和《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登记表》,经导师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中期考核。除保密论文外,中期考核应公开进行。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距离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半年。

博士研究生在通过开题考核一年后完成中期考核。通过中期考核的研究生可获得2个必修环节学分。中期考核未通过的研究生需要根据考核小组的意见,择期重新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未通过的研究生不得进入毕业答辩环节。

  • 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

为了促使研究生能主动关心和了解国内外本学科前沿的发展动态,开阔视野,启发创造力。要求每个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参加不少于4次的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活动。参加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的情况均应记录在《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术报告及社会实践登记表》中,申请答辩前由导师签字认可后提交研究生部备案。

研究生在学期间参加的公开进行的学术讨论均可认定为完成学术报告;研究生在学期间参加的“三助”工作、社会公益活动均可认定为完成社会实践环节。学术报告及社会实践的综合成绩由导师认定。完成学术报告及社会实践的学生可获得2个必修环节学分。

  • 科研能力与水平及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者,以第一作者(导师署名不计在内)署名,以国科大为署名单位,在指定的公共管理学科范围的国内外核心期刊至少公开发表两篇(含已接受)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在中文期刊增刊上发表的论文一般不予认定。研究生在其他SSCI、SCI检索或收录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出版或参与出版学术专著(排名在前三名之内或独撰部分在两万五千字以上),经培养单位认定后等同于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论文。研究生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并持有个人证书,等同于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