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团支部、全体团员: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调动基层团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团员青年立足岗位创新创优,校团委决定组织开展2022-2023年度“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共青团员”“ 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中国科学院大学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道德品行优秀
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是志愿北京注册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努力奉献社会、服务人民。
3.模范作用突出
学习成绩良好,态度端正,刻苦勤奋,勤于钻研,勇于创新,考试无不及格科目。带头响应党的号召,服从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4.遵规守纪自觉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5.其他
年龄在28周岁以下(截至2023年4月30日)的学生共青团员,团龄在1年以上(截至2023年4月30日),且个人基本信息已登录“北京共青团”系统。2022年团员评议等级应为合格及以上(不含28周岁以下保留团籍的党员)。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学术科技、文艺体育等校园文化活动,表现突出。
(二)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具有强烈的家国情怀。
2.心系广大青年
密切联系青年,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3.工作能力过硬
切实做好新时代党的青年群众工作,热爱团的工作,认真执行上级团组织作出的指示和决议,积极探索创新,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
4.敢于担当作为
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对党忠诚,廉洁自律,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遵纪守法,品格高尚。带头响应党的号召,服从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5.遵规守纪自觉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没有违规违纪行为。
(三)中国科学院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
1.政治能力好
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青年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青年坚定“四个自信”。
2.组织基础好
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认真规范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积极开展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团支部工作有活力。积极组织开展理论学习。团支部的基本信息均已录入共青团线上系统,并按要求完成系统中各项活动的录入。
3.班子建设好
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好、能力强,熟悉团的工作,能够认真落实上级团组织的各项工作要求,紧密团结凝聚团员青年,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
4. 作用发挥好
在党组织统一领导下,,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扎实有效地开展团日活动,工作活跃。有1项学院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
二、名额分配
“优秀共青团员”4人、“优秀共青团干部”3人、“五四红旗团支部”1个。
三、组织实施
1、各团员、团干和团支部自主申请, 4月13日17:00前提交《申报表》、申报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获奖证书扫描件及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xuchong@ucas.ac.cn邮箱。材料中不得有涉密信息。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学院团委组织评选,评优结果进行公示,并报学院党总支同意后,提交校团委复审。
2.表彰奖励由校团委发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奖牌,具体另行通知。
3.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申报表》(纸质材料)将返还申报单位,存入个人档案。
联系人:徐崇 邮箱:xuchong@ucas.ac.cn
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团委
2023年4月11日